近年由于消费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出于对盈利的需要,各企业都在调整结构、延伸产业链;做设计、做工程、做项目的都在考虑做设计的总包,在做交钥匙工程。
去成都出差,和同事约好一起去设计院看看多年没见的老同学,电话联系同学正在外出差,由往届毕业的学生带澳门正规赌博官方网址看了下他们设计场所。与通常设计部门一样,整齐划一办公室,堆满各种文件的办公桌,只是偌大的办公室空无一人,学生说有一个总包项目,人员都派去现场了。这与过去的设计院进去后坐的满满的人的情景还真不同了。
过去,设计院通常是企业有所求的单位,设计人员的任务也比较单一,只要在合同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把图纸递交就行了。设计院更多做的是设计管理协调工作,即主体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所有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以及项目的设计结果进行把控和管理,设计管理单位与甲方除签订自身设计合同外,同时承担对其他设计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由于环境出现了变化,设计院目前更多倾向于进行总包,即业主将该项目所有设计合同交给承接单位,由承接单位负责设计结果。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设计管理(总协调)的乙方公司不承担其它公司的筛选和商务谈判,在设计的管理和协调方面和设计总包一致。
设计总包相较与设计管理有以下问题:
1. 分包设计公司的合同签订以及付款由总包单位负责,一方面总包单位担心相关设计费用,负担不了业主希望的分包设计公司的费用,另一方面业主也担心总包单位所分包的设计单位达不到项目要求,那么在总包合同签订时就需要确定所有的设计公司并完成商务谈判,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十几家公司合同签订需要漫长的过程,因此一般是明确一个档次的设计单位然后签订总包合同,总包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会最大限度的压缩分包单位的费用,即使一个分包单位不同团队也是不同价格。基于目前国内的商务环境,私企的项目采用设计总包的并不多。而在大型复合化的项目中,不同的门类相应的分包单位会不同,有的项目分包单位会有很多,也需要进行比选,因此总包的合同可能一直要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协调问题会很多。
2. 业主担心的项目中的各单位的协调管理问题通过设计管理可以完成,设计管理单位收取设计管理费用,承担业主设计部的职能,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进行总体把控和协调。而业主有充分的时间按照自己和项目的需求选择各专项设计公司,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负责确定分包公司和商务,设计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和协调技术并对最终设计成果负责。这样就避免了总包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商务和工作上的猫腻,也有利于项目的快速推进。
3. 设计总包合同签订后,如果业主对总包单位的工作不满意,也很难改变,而设计管理业主具有一定的主动权。
由此看来,二者各有利弊,总包对设计院来说在账目上好看一些,但对设计院每个人的要求都更高一些,专业人员不光要画好图,还需要具有一定的与各类人员打交道和协调的能力以及其它一些可能意想不到问题的处理能力。
总包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是设计院的新常态,设计院可以有意识的去培养总包各个阶段的较专业人员,毕竟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特长和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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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设计院通常是企业有所求的单位,设计人员的任务也比较单一,只要在合同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把图纸递交就行了。设计院更多做的是设计管理协调工作,即主体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所有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以及项目的设计结果进行把控和管理,设计管理单位与甲方除签订自身设计合同外,同时承担对其他设计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由于环境出现了变化,设计院目前更多倾向于进行总包,即业主将该项目所有设计合同交给承接单位,由承接单位负责设计结果。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设计管理(总协调)的乙方公司不承担其它公司的筛选和商务谈判,在设计的管理和协调方面和设计总包一致。
设计总包相较与设计管理有以下问题:
1. 分包设计公司的合同签订以及付款由总包单位负责,一方面总包单位担心相关设计费用,负担不了业主希望的分包设计公司的费用,另一方面业主也担心总包单位所分包的设计单位达不到项目要求,那么在总包合同签订时就需要确定所有的设计公司并完成商务谈判,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十几家公司合同签订需要漫长的过程,因此一般是明确一个档次的设计单位然后签订总包合同,总包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会最大限度的压缩分包单位的费用,即使一个分包单位不同团队也是不同价格。基于目前国内的商务环境,私企的项目采用设计总包的并不多。而在大型复合化的项目中,不同的门类相应的分包单位会不同,有的项目分包单位会有很多,也需要进行比选,因此总包的合同可能一直要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协调问题会很多。
2. 业主担心的项目中的各单位的协调管理问题通过设计管理可以完成,设计管理单位收取设计管理费用,承担业主设计部的职能,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进行总体把控和协调。而业主有充分的时间按照自己和项目的需求选择各专项设计公司,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负责确定分包公司和商务,设计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和协调技术并对最终设计成果负责。这样就避免了总包和分包单位之间的商务和工作上的猫腻,也有利于项目的快速推进。
3. 设计总包合同签订后,如果业主对总包单位的工作不满意,也很难改变,而设计管理业主具有一定的主动权。
由此看来,二者各有利弊,总包对设计院来说在账目上好看一些,但对设计院每个人的要求都更高一些,专业人员不光要画好图,还需要具有一定的与各类人员打交道和协调的能力以及其它一些可能意想不到问题的处理能力。
总包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是设计院的新常态,设计院可以有意识的去培养总包各个阶段的较专业人员,毕竟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特长和缺陷的。